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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辛县国土资源局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
利土储告字[2018]31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和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和部门规章,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,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
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:
编号 | 土 地 位 置 | 土地 面积 (亩) | 土地 用途 | 规划指标要求 | 出让 年限 (年) | 竞买保证 金(万元) | 起始价 增价幅度 (万元) | 备 注 | ||
容积率 | 建筑 密度 | 绿化率 | ||||||||
GT[2018] 81 | 车辙沟西侧 学府路北侧 | 133.5 | 商住 | ≤1.8 | ≤25% | ≥35% | 商业40 住宅70 | 10000 | 17300 100 | 兼容10%商业 |
[特别提示]
1、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。
2、竞买保证金需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,具体事项请联系利辛县国土资源局。
GT[2018]81号参与竞买的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(含二级)开发资质。
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2月5日17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。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17时。
经审查,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,我局将在2018年12月6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。拍卖时间:2018年12月6日15时。
其他事项:
(一)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,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,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。
(二)地块内沿华兴路南侧绿线15米,华兴路、复兴路现状绿化保留,退让西侧用地边界不低于30米。
(三)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(四)竞买人若为利辛县境外企业,竞得该地块后必须在利辛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,由该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
(五)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,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后的一个月内与拍卖人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,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。
(六)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,在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。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,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(不计利息)。
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:
联系人:徐震
联系电话:0558—8803252、13505665678、13856703247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00000182712160230
开户行:安徽利辛中行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12770001040010320
开户行:安徽利辛农行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20000064360410300000690
开户行:安徽利辛农商行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100633365610010001
开户行:利辛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1318322829000044393
开户行:安徽利辛工行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34001887708053006294
开户行:安徽利辛建行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20000552415210300000034
开户行:药都银行利辛支行
户名: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
账号:2710401021000049021
开户行:徽商银行利辛支行
利辛县国土资源局
2018年11月14日